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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有效规避、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为了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近年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即稳评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相关部委在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会议精神中,多次要求重视、开展、实施以稳评为代表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

  2020年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平安中国”“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明确要求“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加强金融等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2020年施行对稳评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

  2019年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风险评估”作出具体规定,要求“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

  习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习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防控风险能力。

  2018年7月2日发布并施行的《国务院工作规则》(2018年国发〔2018〕21号)提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

  “稳评”适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政决策事项的多个领域,总体而言“稳评”范围可总结为“N重一大”: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项以及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大型活动,在实施或开展前,都应开展稳评。